栏目导航

【鞍山】2022年下半年门诊慢性病申报及复审认定通知

各慢病定点医疗机构:由于受新冠疫情的影响,为减少大面积人群聚集,2022年下半年门诊慢性病申报及复审认定改为“不见面”或“少见面”的方式进行,报名参检患者必须为鞍山市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鞍山市市本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不含海城、台安、岫岩参保人员),具体通知如下:

各慢病定点医疗机构:

由于受新冠疫情的影响,为减少大面积人群聚集,2022年下半年门诊慢性病申报及复审认定改为“不见面”或“少见面”的方式进行,报名参检患者必须为鞍山市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鞍山市市本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不含海城、台安、岫岩参保人员),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及复审认定流程

1、申报门诊慢性病患者需根据公布的慢性病病种的定点医院情况(详见附件),选择定点医院并携带相关材料到定点医院进行申报,由定点医院按门诊慢性病诊断标准进行初审。

2、定点医院签署初审意见,并将初审合格患者的病历卷宗分别在2022年6月6日、7日送至铁东区工人街5栋S1甲,福康社区北门(融盛慢病管理中心二楼),同时提交定点医院初审汇总表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3、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要认真填写《门诊慢性病初审汇总表》,各种疾病的人员名单与个人的病历资料卷宗要一一对应并打印表格上报至指定地点。

4、医保中心将聘请第三方机构的临床医学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初审材料进行复审认定、审核,并出具认定结论,对复审不合格的,由专家组出具未能认定门诊慢性病的原因。

5、对申报材料不充分的,医保中心会及时通过定点医院通知患者补充材料。

6、对于复审材料中所提供的相关检查检验数据有疑点的,或缺少必要检查的,医保中心将再次组织患者本人到医院进行复检,所需的检查检验费用由患者自行承担,复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7、医保中心将通过医保结算信息系统或医疗机构对复审合格的患者病历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经核查发现病历资料存在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门诊慢性病复审资格。

8、对于复审患者材料由医保中心通过定点医院返还患者。

9、对于申报糖尿病合并症、高血压Ⅲ期合并症、冠心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等病的患者,需填报有效的联系电话,并且复审认定期间电话保持畅通,如因患者填报的联系电话存在问题耽误本次复审,责任由患者自行承担,患者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医保中心将委托医院组织患者本人到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0、门诊慢性病鉴定结果请患者于2022年7月15日后到所报名的定点医院查询或关注“门慢服务”(二维码见下方)公众号并注册成功后在公众号查询复审结果。



二、报名时间

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31日


三、各医院报送复审材料时间、地点、联系人

时间:2022年6月6日9:00至2022年6月7日16:00。

地点:铁东区工人街5栋S1甲 福康社区北门(融盛慢病管理中心二楼)

联系人:栾继峰

联系电话:13591248887

电子材料提交邮箱:luanjifeng@erongsheng.com


四、报名复审认定需提交相关材料

冠心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糖尿病合并症、重症肌无力、多发性肌炎和皮肌炎、银屑病、白塞氏病、类风湿性关节炎、运动神经元病、 高血压Ⅲ期合并症、脑垂体瘤泌乳素瘤、慢性乙型肝炎及其引起的代偿期肝硬化、慢性丙型肝炎、慢性肾功能不全、慢性心力衰竭治疗必须有符合条件的近两年住院病历;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帕金森氏病和帕金森综合征如果没有住院病历必须有相关合格的检查报告和门诊治疗病历资料;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血友病必须有相关病历(门诊或住院)和骨髓象检查报告。


注:报名患者在填写《门诊慢性病申请表》时若申请病种为糖尿病合并症或高血压三期合并症,需写明合并病种,例如糖尿病合并肾病。


五、有关要求

1、聘请的临床专家应严格按照门诊慢性病诊断标准认真审核病历材料,做到既要保证符合慢性病标准的患者及时享受待遇,也要保证医保基金的合理支出。

2、患者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对于弄虚造假的,三年内将取消门诊慢性病申报资格,并记录到不诚信人员名单。

3、门诊慢性病定点医院应认真负起初审责任,对敷衍了事的定点医院,医保中心将进行约谈,甚至取消门诊慢性病定点医院资格。对协助患者进行造假的定点医院或医生,将取消医保定点医院资格或医保医师资格。


六、各慢病定点医院咨询电话:

医院名称  电话  医院名称  电话

鞍山市中心医院(铁东院区)   5930032   鞍钢集团公司总医院   6706264

6706707

鞍山市中心医院(立山院区)   6703409   中国医科大学鞍山医院  6707468

8822011

鞍山市肿瘤医院 6457125 鞍山市长大医院 8773608

鞍山市中医院  5817797 鞍山市第三医院 6622586

鞍山市第二医院 8211890 鞍山市妇儿医院 8568985

鞍山市传染病医院  7130431 鞍钢集团总公司总医院千山温泉疗养院 6702705

铁东区医院 2223120 鞍山市铁东区中医院 2617589

鞍山市铁东区骨伤病医院 2660120 铁西区人民医院 2563009

鞍山市立山区人民医院  8616694 鞍山市千山区人民医院  8778102

鞍山城南医院  2329136   北京同仁堂鞍山医院   6706730

6728729

鞍山金普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8226777 鞍山万良糖尿病医院 8552266

鞍山九洲医院  7225680 鞍山馨康医院  7136307

18524228937 18041247983

鞍山润生中医医院  8801766   鞍山广仁医院  6622955

6300120

鞍山益仁康肛肠医院 6303111 鞍山瑞天肾病医院  2596533

鞍山德澜中医院 6312222 鞍山济仁医院  2973837

鞍山市旧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222649   鞍山市园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256718

2256538

鞍山市友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300120 鞍山市永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831355

鞍山经开区宁远镇卫生院 13804925229 鞍山经开区达道湾镇卫生院  8411144

鞍山千山区唐家房镇卫生院  2463500 鞍山市千山区甘泉镇卫生院  3532039

15841221729

鞍山市千山区大屯镇卫生院  3540120 鞍山高新区千山镇卫生院 5400911

鞍山华康医院  5812974 鞍山市汤岗子康复医院  2411000

鞍山市康瑞皮肤病医院  7336105 鞍山润生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立山中医医院  7291222

定点医疗机构服务部 5537105 城乡医保及救助部  8516058

异地就医管理科 5535962    



附件:





鞍山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2年5月16日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大街105号辽宁大厦221室 邮编:110031
电话:024-86800181 传真:024-86800181 邮箱:lnyb259@126.com 网址:http://www.lnybyjh.org.cn
官网
官网
版权所有:辽宁省医疗保险研究会   辽ICP备20001916号-1   技术支持: 青葱科技
热线:024-86800181
时间:8:00 - 17:00
lnyb25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