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2-04-07
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辽医保〔2022〕28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省管各公立医疗机构:
为适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形势变化,降低大规模核酸筛查和高频率检测的成本,更好地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个大局,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最高限价调整为每人份28元,多人混合检测最高限价统一调整为每人份8元(详见附件)。
二、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应同时提供单人单检和多人混检两种服务选项,在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允许“愿检尽检”的群众自愿选择。同时,不得向被检测人收取诊察费。
三、非公立医疗机构、医学检验实验室等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体现保本微利、质价相符,不得借疫生不义之财,倡导参照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
四、本通知自2022年4月3日起执行。此前相关价格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2日
附件: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项目表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除外内容 |
计价单位 |
最高限价(元) |
说明 |
|
S25040300701 |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单人) |
含提取试剂和检测试剂 |
|
人份 |
28 |
限各地指定医疗机构。 |
|
S25040300702 |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5合1) |
含提取试剂和检测试剂 |
|
人份 |
8 |
限各地指定医疗机构。5个样本混合检测一次。 |
|
S25040300703 |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10合1) |
含提取试剂和检测试剂 |
|
人份 |
8 |
限各地指定医疗机构。10个样本混合检测一次。 |
|
S25040300705 |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20合1) |
含提取试剂和检测试剂 |
|
人份 |
8 |
限各地指定医疗机构。20个样本混合检测一次。 |
相关新闻
2022-10-13
2022-09-01
2022-08-25
2022-08-25
2022-07-28
2022-07-27
2022-07-26
2022-07-20